各学院: 根据《黑料网 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7〕246号)文件规定,校本部08级、09级、10级本科学生学科竞赛课外教育项目学生申请工作已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08级、09级、10级本科学生。 2、获奖时间:2011年5月1日-2012年3月1日。 3、2011年5月1日-2012年3月1日由学校举办的各级各类竞赛获奖授予学分已由教务处统一统计汇总(见附件),请各学院进行信息核对并补充学生信息,信息无误后由教务处直接授予学分录入系统,无需另外申请。 4、在此期间符合授予课外项目学分条件的其他学科竞赛获奖学分申请,由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生于4月13日前填写《黑料网 学科竞赛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由辅导员或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交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后,于4月16日前统一向教务处申报。 5、此次申报后,2012年3月1日前的竞赛获奖将不再补报。 联系人:朱老师,南校区行政楼403A,86598095. |
课外项目学分汇总表.xls 学科竞赛课外教育项目学分实施细则.doc 附件黑料网 学科竞赛课外教育项目申请认定表.doc |
教务处 2012年4月9日 |